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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翌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由退休,全程办理进口化妆品备案、国产化妆品备案、化妆品特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慧翌咨询是由退休联合化妆品、器械行业内的厂长、质量负责人、研发人员共同成立的,是专注于药化行业的咨询公司。公司总部位于中国上海,并在北京、广州、杭州、济南和海口设立了分部。
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88号)
2018年11月09日 发布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现就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0日起,进口非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和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备案管理,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管理,国家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进口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
二、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进口前,委托境内责任人登录国家政务网站“网上办事”栏目,通过“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办理备案手续,取得电子版备案凭证后方可进口。备案产品按照“国妆网备进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份简称)+四位年份数字+六位顺序编号”的规则进行编号。
三、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前期已经开展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的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在备案系统填报上传完成电子版资料后,向所在地省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有关省级食品部门应当及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备案管理相关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其他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在网上备案系统填报上传完成电子版资料后,向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四、已经备案产品拟在境内责任人所在地省(区、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口岸进口的,应当通过备案系统补充填报进口口岸和收货人等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口。
五、申请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的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参照原食品总局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的公告》(2017年 *10号)相关要求,进行境内责任人授权、备案系统用户名称注册、产品备案信息报送、备案信息凭证打印等相关工作。
关于进口非用途化妆品检验报告、境内化妆品企业委托企业生产等有关事宜,参照原食品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报告要求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办药化管〔2017〕72号)执行。
六、2018年11月10日前申报行政许可且已被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进口非用途化妆品,申报单位可在2018年11月20日前向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撤回原行政许可申请,后续由境内责任人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备案进口。逾期未撤回的,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原程序继续开展技术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纸质版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2018年11月10日前申请进口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尚未取得批件的产品,后续可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办理备案,涉及产品*性原因未获批准的除外。
七、按照原审批管理相关法规要求,已获进口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在许可有效期内可继续持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纸质版凭证办理进口,期间需要补发或纠错凭证的,按原有规定办理。
在许可有效期结束后仍需继续进口,或者有效期结束前原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口。
八、各级部门应当加大备案进口产品的事中、事后力度,加强与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产品质量*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如何选择进口化妆品备案机构
在慧翌咨询帮助客户进行化妆品注册申报的多年职业生涯中,我们接触了形形的客户,也了解了客户在化妆品注册申报过程中的酸甜苦辣。
进口化妆品备案,一方面资料流程比较繁琐;另一方面在文案配方审核、生产工艺、质量*控制要求以及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资料需要由化妆品行业内的人士参与撰写审核。大的跨国公司在境内一般会有他们自己的法规和质量技术团队来操作产品的进口备案;一般中小的进口商、商往往需要找的机构帮助申报备案。
因为进口化妆品备案整个流程往往需要花费数个月的时间,所以选择一家可靠的申报服务机构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申报服务机构呢?根据客户的遭遇和我们的经验,我们把申报服务公司分为如下六类:
类、报关行或者通关公司、进出口服务公司、供应链服务公司;
第二类、记账、公司注册、商标注册服务公司;
第三类、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产品3C认证等的咨询公司;
上述三类企业属于开展进口化妆品备案业务,自己没有经验和技术实力,一般都会转手给有经验的公司。这种操作工作质量很差,也*出纠纷。
第四类、民营检测机构;
民营检测机构以前只能做国产非用途化妆品的备案检测(常规九项)。从2019年11月1日起,国家允许民营检测机构申请增加检测项目(主要是增加毒理检测项目),参与进口化妆品和用途化妆品的检测。在此背景下,民营检测机构也在尝试开展进口化妆品申报业务。但由于起步比较晚,经验十分缺乏。
第五类、涉及食品、化工、、器械等各个行业的综合性服务公司。
由于以前各类产品的注册审批权限都集中在国家的有关部委,导致这些服务公司大多数集中在北京。这些公司有些成立也比较早,甚至也设立了申报资讯类的网站,经常发布法规,以提高公司的度。这些公司的业务种类往往比较繁杂,操作上注重流程化,产品技术方面有些薄弱。 这类公司往往有着庞大的营销团队(销售队伍),团队人员比较年轻且流动性大。这类公司适合申报简单的产品。对于情况复杂的产品,申报不会顺利,*被退回,需要反复或者补充资料,从而导致办理周期被延长。
第六类、有药化行业背景的申报服务公司
这类公司往往由药化行业的技术研发、质量管理人员成立,或者由部门退休人员成立。这类公司在法律法规、技术研发、质量体系、生产运营、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和备案申报等方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人才资源。这类公司一般由有经验的咨询师直接接触客户,沟捷,申报率很高。并且善于申报情况复杂的产品。这类公司技术性强,注重在客户中的口碑积累,但对公司以及业务的市场推广力度还需要加强。慧翌咨询就属于这一类型的公司。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大家尽可能选择第六类,有药化行业背景的申报服务公司合作,以便产品能够*备案。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条 为了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 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根据《*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共和国标准化法》、《*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条 在*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化妆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三条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者信息等有关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全国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章 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五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六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作用的文字,但可以使用表明主要原料、主要成分或者产品功能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七条 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的,应当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号,按照本规定*六条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同一名称的化妆品,适用不同人群,不同色系、香型的,应当在名称中或明显位置予以标明。
*八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至少标注到省级地域。
*九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生产者名称和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
有下列情形的,生产者的名称、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标注:
(一)依法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
(二)依法不能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
(三)实施委托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
(四)分装化妆品应当分别标注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和分装者的名称及,并分装字样。
*十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十一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半固态或者粘性化妆品,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
*十二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十三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化妆品标识必须含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
*十四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应当符合《*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十五条 化妆品根据产品使用需要或者在标识中难以反映产品全部信息时,应当增加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应通俗易懂,需要附图时须有图例示。
凡使用或者保存不当*造成化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的化妆品、适用于儿童等人群的化妆品,必须标注注意事项、中文警示说明,以及满足保质期和*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
*十六条 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作用的内容;
(三)*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四)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
为规范儿童(含婴幼儿,以下称儿童)化妆品申报与技术审评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本指南适用于儿童化妆品的申报与审评。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原则
(二)应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
(三)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四)儿童化妆品配方不宜使用具有诸如、*、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烫发、健美、等的成分。
(五)应选用有一定*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鼓励使用技术、纳米技术等制备的原料。
(六)应了解配方所使用原料的来源、组成、杂质、理化性质、适用范围、*用量、注意事项等有关信息并备查。
三、*性
(七)申报企业应对儿童化妆品的*性进行研究与评价,确保产品使用*。
(八)申报企业应根据儿童的特点,对儿童化妆品所使用原料进行*性风险评估。
(九)应结合产品的使用方式(如用后是否冲洗),加强对配方中使用香精、等、阳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透皮促进剂等原料的儿童化妆品的*性风险评估。
四、申报
(十)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规定的儿童化妆品要求申报。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
(十一)作为儿童化妆品的申报资料,应包括基于*性考虑的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等内容。
(十二)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应从*性角度结合配方所使用原料进行分析。为便于申请人申报,本指南提供了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示例作为参考,详见附件。
五、审评
(十三)对于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审评:
提供的申报资料应齐全,并符合有关资料要求;
产品中文名称或包装可视面中应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
对于儿童使用的产品,应在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标注“应在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儿童化妆品及其所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
儿童化妆品的检验项目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进行。产品对儿童应无皮肤及眼性,无光毒性,无反应性;
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等内容应针对申报产品进行科学、合理地阐述,且不应与申报资料中的其他内容(如标签、配方、工艺等)相矛盾;
配方整体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完整,应结合配方所用原料进行分析。对涉及《化妆品卫生规范》中有限制要求的原料应结合限制要求进行阐述。
(十四)经审评认为申报资料存在问题的,审评应根据化妆品相关规定和科学依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根据儿童化妆品的特点,国家食品监督可组织对已经批准(备案)的儿童化妆品进行*性再评价。
(十六)国产非用途儿童化妆品备案时,应参照本指南要求提交相关备案资料。
(十七)本指南由国家食品监督负责解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慧翌咨询凭借在法律法规、技术研发、质量体系、生产运营、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和备案申报等方面汇聚的强大人才资源,已经为数百家商和加工厂提供了进口或国产产品备案、注册以及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服务,并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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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慧翌质量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区弘翔路281弄18号,联系人是秦厂长。
主要经营慧翌咨询由食*退休人员全程办理进口化妆品备案,国产化妆品备案,特证,生产许可证。欢迎来电咨询!。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我们公司主要提供进口化妆品备案,化妆品备案等服务,我们确信,凭借我们的专业服务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使客户在经营生产中顺利进行,协助客户不断成长,在合作中与客户实现共赢。欢迎您致电咨询!